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受辽宁省财政厅委托,对省直单位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所定点资格招标项目(编号:LNZC2015-006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1 |
会计师事务所 |
2 |
资产评估所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2个合同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辽宁省财政厅审批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所。(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现场评标时以行业管理部门提供材料为准)
(2)投标人2012年至投标截止时,未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行业管理部门惩戒。(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现场评标时以行业管理部门提供材料为准)
(3)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人数需符合《注册会计师法》和2005年财政部令第24号设立条件的要求(人数以2014年12月31日为准),提供证书复印件。
(4)资产评估所的资产评估师人数需符合财政部令第64号设立条件的要求(人数以2014年12月31日为准),提供证书复印件。
(5)如果投标人为外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所在辽宁设立的分所,需提供其外省总所授权书的复印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为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liaoning.gov.cn)“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获取招标文件、报名登记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5年03月30日,供应商可以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登记。详见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网(网址http://www.lnzc.gov.cn)“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报名登记注意事项”。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03-31 09: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军区金华园宾馆三楼大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北七马路5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财政厅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3号
联系人:原萍
联系电话:22823174
集中采购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红色楼)综合楼A座509室
项目联系人:李向东 、陈岚清
联系电话:23447739/23447738
传真:23447773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23447726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23447770/23447776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03月10日